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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 Green Reward 綠色回饋




使用本網站服務前,請詳閱下列條款。
台灣惠普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HP」)將依照以下條款及附件「HP Green Reward綠色回饋計劃條款」之約定(下稱「本條款」)提供會員HP Green Reward綠色回饋計劃(下稱「本計劃」)之各項服務。

參與本計劃的各方關係將受本條款之約束。若欲符合本計劃資格,您必須以電子形式接受本條款。

您註冊成為本計劃會員的同時,即視為您已詳細閱讀並同意接受本條款。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註冊成為本計劃會員前,詳細閱讀瞭解本條款所提供的資訊。請注意,HP得於任何時間修改本條款內容,並透過本計劃之網站頁面公告。請定期查閱網站頁面的內容,瞭解限制條款是否有所修正。倘若您不同意修正部分,請按照本網站提供的聯絡資料,終止參與本計劃
HP非常重視個人隱私權,其員工、協力廠商都會致力保護您的隱私權。請閱讀HP「隱私權聲明」 (http://www8.hp.com/tw/zh/privacy/privacy.html)。本「隱私權聲明」將告知您我們對於隱私權保護的做法,以及這些資訊將如何使用。

  1. 本計劃從2021年3月10日 起生效、並僅開放給HP終端「企業型客戶」/「政府/公共部門」參與 且須由HP業務提報或由主辦單位審核通過的客戶方能申請註冊參與本計畫。本透過HP地球夥伴計劃免費回收HP原廠碳粉匣及墨水匣,並提供HP終端使用者於活動期間參與活動累積紅利點數,直到HP於2022年7月31日前截止計算,並於2022年7月31日前上網登錄並完成贈品兌換程序。
  2. 本計劃會員可透過網站安排HP原廠耗材回收取貨服務,目前僅限台灣本島地區的HP消費 參與,離島地區恕無法提供回收服務。
  3. 本計劃會員須承諾使用HP原廠列印碳粉匣及墨水匣( 3D , 繪圖機等大型耗材不在此活動範圍內),方能參與這項計劃。使用其他委託加工廠製造、重新填充/重新製造的列印碳粉匣及墨水匣,均不符參加資格。HP有權終止或取消會員資格。
  4. 確保本計劃所提供之各項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內容資訊之正確性的責任在於會員,如有刊登之點數或任何資料有誤,會員須主動告知。HP無擔保上載之活動及相關資訊正確性之責。
  5. 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同意HP Green Reward綠色回饋計劃條款,本活動所贈與之紅利點數可累積並進行兌換贈品。
  6. 經HP終止或取消資格之會員,必須在通知上所註明的終止或取消會員資格日期起30天內,用畢任何剩餘的紅利點數。該終止或取消會員資格日起30日後不得再進行兌換贈品,即使會員於終止或取消會員資格後繼續回收HP原廠列印碳粉匣及墨水匣,也不再核發贈與新的紅利點數。
  7. 代理商、經銷商、回收商、已參加其它回饋計劃之客戶、HP員工與其它協力廠商員工不得參加本計劃。HP保留審核會員資格、及提供回收服務之權利。
  8. 每間公司單一地址可註冊一個會員帳號,註冊地址即為回收地點。若您有超過一個以上的分公司,可申請不同的會員帳號,點數將會分開計算。若您的所在地有不同的政府/公共部門,可申請不同的會員帳號,點數將會分開計算。最終會員資格將由惠普活動小組保留審核資格。
  9. 本計劃有權於任何時間取消、修改、及暫停本計劃或其會員條款,並無需通知或解釋。若決定取消、修改或暫停本計劃或本條款時,可以(但並無義務)在認為適當時,給予會員預先通知。本計劃網站將公布 新的更新內容。
  10. 計劃網站可讓會員在網站中線上預約耗材回收、查詢耗材成功回收支數、積點餘額、瀏覽獎品、兌換獎品、更新資料、和瀏覽 新行銷活動。
  11. HP原廠碳粉匣及墨水匣於事先協議的日期回收,或按照協議於回收箱裝滿時繳回。每月完成回收、勘驗、確認品質過程後,符合資格的HP原廠碳粉匣及墨水匣數量,將於耗材回收後於隔月月底前,上傳至您的帳戶。
  12. 參與本計劃的會員可依碳粉匣及墨水匣回收支數賺取紅利點數以換取贈品。
  13. 活動小組於回收隔月月底前將前月累積的紅利點數匯入您的會員帳戶中,您回收耗材所得的紅利點數不得要求折現、亦不得要求合併使用。紅利點數兌換後之餘額,必須於活動通知之兌換期間內兌換完畢,持有人不可以任何理由主張折換現金。
  14. 本活動將不定期舉辦點數加碼活動,因此每季碳粉匣及墨水匣實際可得點數將依本網站所公布之資訊為準。
  15. 唯有透過本計劃預約回收、並經由HP所授權之物流服務廠商交回的HP原廠列印碳粉匣及墨水匣,才符合賺取本計劃紅利積點的資格。HP在必要時,可以請申請 出示相關購買憑證。
  16. 對於遭到變更的HP原廠列印碳粉匣及墨水匣,HP有權決定不核發紅利點數。
  17. 終止計劃將在通知上註明的日期當天生效,會員必須在通知上所註明的日期起30天內,將剩餘紅利點數使用完畢。任何剩餘紅利點數將於通知上所註明的日期起30天後失效,不得兌換禮品,即使會員於終止日後繼續回收HP原廠列印碳粉匣及墨水匣,也不再發給新點數。
  18. 紅利點數可用來兌換HP提供之各式贈品。
  19. 不同帳戶之紅利點數不可要求合併使用。
  20. 紅利點數兌換後之餘額,可保留至下次兌換,持有人不可以任何理由主張折換現金。
  21. 如有未盡事宜,HP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公告後實施。
  22. 本計劃僅限會員參加,凡符合本計劃資格 即可申請註冊。HP擁有審核會員註冊及資料修改的資格,若會員後續經查證有資格不符、資料不實、竄改帳戶內容或任何不合規定之條款與條件之情事,HP有權取消該會員之資格。
  23. HP於本計劃的所有決定事項均為 終且具約束力的,除條款和條件另有註明,否則不得訂立任何不符規定之事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HP保有隨時更動、修改、終止本計劃之權力。HP擁有審核會員資料正確性的權力,若發現不符規定 ,HP擁有扣除或取消已核發的紅利點數,並追回已兌換的贈品。若會員後續經查證有資格不符、資料不實、竄改帳戶內容或任何不合規定之條款與條件之情事,HP有權取消該會員之資格。



本條款內容應受台灣法律約束和加以闡釋,與本計劃相關之任何爭議將以台北地方法院為唯一管轄法院。



HP Green Reward


  1. 「HP Green Reward 綠色回饋計劃平台」的存取權
    1. 「HP Green Reward 綠色回饋計劃」 (亦稱為「本計劃」) ,由HP業務提報或由主辦單位審核通過的客戶方能申請註冊參與本計畫。代理商、經銷商、回收商、已參加其它回饋計劃之客戶、HP員工與其它協力廠商員工不得參加本計劃。。
    2. HP保留審核會員資格、及提供回收服務之權利。
    3. 本計劃已正式實施,若註冊會員為公司行號,積點及獎勵將僅授予且施益於公司行號法定實體,而非公司之個別員工、代理商或合約商。基於資訊安全 量,HP 將僅針對各 HP 合作夥伴的單一聯絡人員授予本計劃平台的存取權限,該人員會獲得充分授權,以「HP GREEN REWARD 綠色回饋計劃」帳戶管理人的身分在法律上正式代表 HP 合作夥伴。
    4. 如「HP GREEN REWARD 綠色回饋計劃」之帳戶管理人的僱用狀況、公司或居住國有任何實質變更,必須立即通知 HP,並根據實際情況更新其在本計劃網站上「我的帳戶」頁面中的個人基本資料。
    5. 如「HP GREEN REWARD 綠色回饋計劃」帳戶管理人有任何變動,HP 合作夥伴必須立即通知 HP;如原帳戶管理人已離職,則 HP 合作夥伴應另指派獎勵計劃帳戶管理人接替相關工作,以保有本計劃及本計劃平台的使用權限。
  2. 點數累積
    1. 積點的計算將僅根據本計劃會員依照活動辦法完成回收 ,HP Green Reward 綠色回饋計劃活動小組將依據回收數量及網站公告點數對照表計算核發。
    2. 本計劃會員透過具有合格授權之 HP 會員訂購合格的 HP 原廠碳粉匣及墨水匣,方可享有積點之資格。若經查證使用非合格方式購買或取得HP 原廠碳粉匣及墨水匣,HP 保有追回已核發紅利點數及已兌換贈品之權利,並取消會員資格。
  3. 點數使用辦法
    1. 凡於本計劃實施期間內之積點可兌換本計劃網站平台所提供之贈品,積點或兌換後的剩餘積點,均將持續累計至日後之積點總數。
    2. 本計劃會員可在擁有足夠紅利積點之條件下自行兌換贈品,兌換要求僅於每月 20 日進行處理,所進行之所有兌換項目的價 將在彙整後於7個工作天內寄出。
    3. 由 HP 及其關係 業和 (或) 其供應商所提供積點之任何使用、花費或兌換的辦法,將遵循本計劃所訂定之規則與規定,且 HP 可隨時修訂內容。儘管 HP 將於收到會員兌換要求時提供估計的處理時間,實際兌換的處理時間仍可能視情況而有所不同,且 HP 不保證於估計時間內完成兌換。
    4. 會員在收到兌換項目起的二十 (20) 個工作天之內,如未向 HP 提出與所兌換項目相關之任何申訴或通知 (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與任何未收到之兌換項目或所兌換任何項目之缺陷相關的任何申訴或通知),HP 將視會員為已收到兌換項目,且不再接受與已兌換之任何項目相關的任何申訴及/或索賠。
    5. 針對因本計劃衍生之任何爭議或相關問題 (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本計劃底下之積點兌換和獎勵相關爭議),HP 保有權利作出最終結論性的決定。本計劃底下獎勵之接受人須應遵守當地稅制法律,如基於本計劃授予之任何福利或獎勵在當地基於任何原因需支付稅金,則應由該福利或獎勵之接受人單方負責繳納所有相關稅項
    6. 贈品之相關稅務規定
      1.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贈品或機會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即新台幣1,001元以上)者,依法無須扣繳所得稅,但需列單申報所得。
        -惟全年給付不超過新臺幣一千元者得免列單申報稽徵機關。
        -請填妥資料後,另行下載個人申請贈品報稅申請書 (Personal) / 公司行號贈品報稅申請書 (Company) 上傳至活動網頁。詳細稅法規定及保密協定請參閱申請書中之說明。
      2.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機會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即新台幣20,001元以上)者,須依法依贈品價值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外籍人士(無中華民國國籍且居住未滿183天)機會中獎,依法依贈品價值扣繳20%所得稅。
      3.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機會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依法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贈品價值在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下者(即機會中獎扣繳稅額在2,000元以下者),得免扣繳;但仍需依法列報其所得(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辨別條件:1.有戶籍且居住滿1天;2.無戶籍,居住滿183天)。
    7. 所有獎勵的兌換將視其可供應性而定,且可能依獎勵兌換地點和時間套用任何限制。HP 保有一切權利在項目經兌換前提供通知訊息後,隨時停止提供該兌換項目或以其他等價之類似項目予以替代。HP 不保證任何獎勵將於本計劃完整實施期間持續可供兌換
    8. 任何一方均不得販售、購買、指派或轉讓積點。
  4. 點數計算有效期限
    1. 所有累積積點之計算有效期限至本計劃正式宣佈提早終止或任何未兌換的積點將予以作廢之 30 天後為止,未使用完之點數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折現或轉讓。
    2. 所賺取之積點將根據HP指定配合回收廠商提供之報告進行更新
    3. 發生下列任一情事時,HP 保有權利撤銷及取消先前已授予之任何積點,並要求會員退回後續發現因該優惠已支付之任何完整或部分獎勵款項,且會員之帳戶餘額將根據上述動作加以調整,若點數已兌換贈品,一經 HP 要求,會員必須立即將已收到之獎勵完整退還:
      1. 疑似會員以不實累積或賺取的任何積點;
      2. 記錄有誤或不正確支付之任何積點
      3. 會員經查證為HP代理商、經銷商、回收商、已參加其它回饋計劃之客戶、HP惠普科技員工與其它協力廠商員工,且未經HP審核通過之帳戶使用者。
      4. 在違反本計劃條款或積點條款情形下所授予之任何積點
    4. 任何兌換均為 終定案,HP 將自會員帳戶剩餘積點扣除對應之積點數目,不得主張要求追溯點數或退還。本計劃之下所有獎勵僅根據適用法律所允許之範圍提供予會員。
    5. 如本計劃經過修訂或計劃取消,僅取消日期前之累積積點將列入數量。
    6. 如遇計劃取消,會員 多將擁有三十 (30) 天的時間可使用其所賺取積點。於三十 (30) 天的提交兌換期限過後 ,剩餘之任何積點將自動作廢。積點將不會以任何形式歸還給,且未使用之積點無法兌換現金款項。
  5. 免責聲明
    1. 在適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負責執行及管理本計劃之 HP 及任何代理商、合約商或供應商 (如適用) 不直接或間接擔保或承諾:
      1. 參與和 (或) 存取本計劃、計劃資料、內容、資訊和 (或) 其中所包含功能之完整或部分項目時,將在不受干擾、及時、安全且完全正確的情況下獲得上述資源。
      2. 由會員兌換之獎勵項目的品質將無法百分百符合會員的期望。HP 亦不擔保或承諾該獎勵符合會員預期之可售性及適當性方面用途,或會員所兌換獎勵的適用性。
    2. 責任限制:在適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且個人傷害 (包括死亡) 除外,會員明確瞭解並同意 HP 及其代理商、合約商或供應商 (如適用) 一概不負任何義務、損失、索賠、費用或損傷之責任,無論該責任屬直接、間接、附帶、特殊、衍生性或懲罰性,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因下列情況所導致的利益、商譽、資料之損失或其他無形之損失:
      1. HP將依會員註冊本計劃之會員帳號認定使用本計劃之積點、兌換獎勵及使用獎勵項目,會員帳號將由帳戶管理人負責保管,若由其他人員盜用該會員帳號進行兌換,以及 (或) 修改、變更或刪除該會員帳號任何資料之不法情事,後續相關責任歸屬以及 (或) 法律責任HP將不予以介入,會員也不得主張會員相關資料及點數追溯或退還
      2. 變更或中止提供任何 品、商品或服務,和 (或) 自本計劃撤銷、和 (或) 任何因此類變更、中止提供或撤銷所導致之本計劃底下之獎勵貶 。
    3. 通知:通知會員的方式可能透過電子郵件或一般郵件。本計劃網站亦可能顯示通知或連結提供條款與條件之變更或其他事項的通知,以一併通知參與本計劃之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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